趙鵬律師專業從事刑事辯護,自執業以來,參與承辦各類刑事案件百余起,涉及尋釁滋事、故意傷害、妨害公務、盜竊、危險駕駛罪、詐騙、組織賣淫、開設賭場、販賣毒品,職務侵占、非法經營、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合同詐騙、集資詐騙... 詳細>>
律師姓名:趙鵬律師
手機號碼:18621365625
郵箱地址:18621365625@163.com
執業律所: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
聯系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88號圣愛大廈23層(徐家匯地鐵站八號口)
一、接待和受理
1、律師應認真接待當事人來訪,詳細詢問當事人有關情況,做好談話筆錄. 當事人指定律師的,由被指定律師接待;被指定律師不在律師事務所時,由律師事務所與其另行約定時間接待。
2、律師針對當事人的咨詢內容,依據事實和法律進行解答,對不涉及法律問題的咨詢,應當告知當事人向有關部門詢問。
接待律師應了解客戶的法律服務需求,提出初步解決爭議的方法和途徑,不得誘導當事人訴訟或向當事人作虛假承諾
3、當事人明確要求聘請律師辦理法律事務的,應當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審查,符合接受委托條件的,可以受理。
二、接受委托
1、當事人要求建立委托關系的,接待律師應當與委托人就委托事項的代理范圍、代理內容、代理權限、代理費用、代理期限等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合同,簽訂委托合同前,律師事務所應審查是否存在利益沖突。
2、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簽署《委托協議》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師事務所存檔。
3、開具律師事務所介紹信、所函,委托人簽署《授權委托書》,由律師呈交辦案機關。
4、律師承辦案件必須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收案,統一收費并進行立案登記。
三、調查取證
1、律師參加訴訟活動,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調查、收集、查閱與本案有關的材料,擔任辯護人的承辦律師應當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了解案情,告知訴權。
2、律師承辦法律事務,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調查取證,必要時,律師應組織或申請相關部門進行鑒定。
四、法律顧問
1、常年法律顧問:以常年法律顧問身份為客戶提供日常咨詢服務,主要工作包括提供口頭和書面咨詢意見、參與商業談判、參與商業決策及企業資信調查、為決策者提供涉及經營活動的法律可行性方案或進行法律可行性論證、起草或修改合同文件等。
2、項目法律顧問:針對客戶的特定項目或領域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參與特定事項的談判、起草特定事項所需法律文件,為客戶進行項目投資、與第三人進行項目合作經營提供法律服務,處理涉及客戶委托的其它事項等。
五、訴訟
1、對委托人的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委托人的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承辦律師對獲知的委托人商業機密或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有法律規定或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律師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有關代理工作的進展情況,律師對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項情況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3、重大、疑難、復雜、敏感或擬作無罪辯護的案件應按規定報告并組織律師討論并做好記錄。
4、律師接到開庭通知書后,應按時出庭,如因故不能出庭,應爭取延期開庭或與當事人協商,改派其他律師出庭。
5、律師出庭應該遵守法庭規則和法庭秩序。
6、律師應認真履行自身職責,做好提問答辯工作,并積極參與法庭調解,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六、結案
1、律師承辦案件結案后,應認真寫好辦案總結,整理案卷歸檔。
2、對于辦案中提前解除委托關系的,律師應寫出辦案總結,說明原因,并附上相關解除委托關系的手續,整理案卷歸檔。